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疾控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辖区内解除部分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自2022年11月20日0时起,解除旧县街道万寿社区除明珠街10、11、12、13、14、15、16单元和明珠街6号、10号、12号、14号、16号、20号、40号、42号、44号、52号、66号以外区域,金钟社区除滨河路氮肥厂老宿舍1、2单元以外区域,滨河路45号1单元、2单元、3单元以外区域,滨河路41号以外区域;永兴村12、13社,檬梓村6、11、12、13、17社,大观村6、8社,金钟村1社的临时管控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市民朋友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按照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铜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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