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数据通报
10月11日,呼和浩特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会上通报:10月10日0—24时,呼和浩特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3例(含4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574例。确诊病例治愈出院22例。
目前,呼和浩特市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收治病例绝大多数以无症状和轻型、普通型为主,医疗救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截至10月10日24时,呼和浩特市现有确诊病例885例、无症状感染者3070例。10月8日以来,治愈病例开始陆续出院。呼和浩特市本轮疫情确诊病例已治愈出院75例,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7例。
风险等级调整
从今天召开的呼和浩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在前期划定的基础上,自2022年10月11日起,调整部分地区风险等级,调整后,我市现有新城区巨华世纪城和谐园、回民区新民街心月家园西区、玉泉区前八里庄村、赛罕区东达安苑小区、土默特左旗奇源济隆小区、和林县盛乐镇古力半村、武川县可镇荣金小区等高风险区435个;新城区凤凰新城小区(除12号楼)、回民区塔布板村(除塔布板住宅小区)、玉泉区五里营东小区、赛罕区丰泽园小区、土默特左旗金华学府小区、托克托县坤和家园等中风险区116个。
如何做好弱势群体、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和生活保障工作?官方答复→
在今天召开的呼和浩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武成义对疫情期间我市如何做好弱势群体以及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和生活保障工作做了介绍。
疫情期间,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受疫情影响生活陷入困境人员的基本生活,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困难群众和受疫情影响生活陷入困境人员等弱势群体的保障工作。
一是及时开展临时救助。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受疫情影响生活陷入困境人员和突发困难群众,实行先救助后办手续。9月底疫情暴发以来,为53户因疫情造成基本生活困难家庭发放临时生活物资,临时救助29人次,发放救助金10.5万元。
二是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救助协理员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变上门申请为主动发现,对社会救助对象中空巢、独居、失能、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重点关注,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三是启动电话抽查告知机制。建立市、旗县区两级抽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日报告制度,每日调度各旗县区排查低保、特困等救助对象确诊新冠肺炎情况以及困难群众救助情况。电话询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保障、照料服务是否落实到位,确保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履职尽责。10月1日以来,市、旗县区两级电话抽查救助对象518人次。
另外,我们从严封闭管理,扎实做好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民政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一老一小”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封闭管理措施。全市所有61家养老机构、1家儿童福利院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封闭管理,禁止人员出入,严防外部疫情输入。
二是加强核酸检测。全市民政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执行核酸检测一天一检,由机构内医护人员自行采样后送检,目前未发现阳性感染者。
三是进行全面消杀。对机构内生活区域和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并加强机构内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的健康监测。
四是加强老人和儿童心理关爱服务。疫情期间,开通手机视频线上探视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亲情沟通的渠道。同时,根据老人和孤弃儿童基本生活需求、身体状况、心理和精神状态,开展各类健康宣教、心理慰藉、情绪疏导、娱乐活动,在保障身体健康的基础上,提供更丰富有效的心理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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