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区两级专家研判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解除部分高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具体点位
曾家镇:美丽新城10栋、12栋,金科廊桥水乡三组团E3栋。
白市驿镇:荷花池三期驿心驿意小区(除6栋2单元、2栋6单元),锦福园小区一期。
含谷镇:净新路以东、净山路以南、中梁山以西、新店一社以北、净龙村七社浙联超市、厚朴药房围合区域。
金凤镇:凤笙路27号厂房3号楼,凤笙路25号公寓D幢。
石板镇:高农村9组(除幸福康居小区),西城岭秀B栋1单元,石板街42号旁楼栋,长青路15号4栋1单元。
西永街道:石柱安置房(除B区7栋)。
虎溪街道:大学城中路37号32栋。
香炉山街道:桃李序售房部,康居西城四组团(1、2、7、10、13、14栋)。
以上解除区域自通告发布之时执行。
二、防控要求
1.以上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后执行社会面防控有关措施,居民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扎堆,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
2.后续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重庆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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