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场消费券使用范围
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
注意:
1、第一轮至第三轮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仅限于在各自对应的消费场景使用,各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按在服务平台备注的行业类别仅适用某一类消费券;从第三轮第二批开始,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取消类别限制,改为通用券,可在三类场景打通使用。
2、从第三轮第二批开始,消费券打通三类使用场景,改为通用券,统一设置为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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