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四川叙永分公司员工王某利用工作便利,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手机号码以及短信验证码以每条1.5元到15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用于给他人注册“淘宝”、“抖音”等账号。
11月17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泸州中院获悉,该案在完成了刑事程序后,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泸州中院提出了民事公益诉讼,随后检方和当事人王某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向检方支付公益赔偿金近8000元,同时在泸州当地媒体上登报道歉。
▲被告人王某与检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图片来源/泸州中院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显示,2021年3月至7月初,被告王某在中国移动叙永分公司西城营业厅工作期间,利用跟客户办理移动业务的便利,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手机号码及该手机获取的短信验证码,通过微信群以每条1. 5元至15元不等的价格提供、出售给他人用于注册“淘宝”、“抖音”等手机APP账户。事发后相关部门查明,王某通过这样的倒卖行为,非法获利共计7961.85元。
运营商员工王某倒卖客户信息一案由叙永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王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移送审查起诉。叙永县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9月11日对被告王某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检方认为,王某利用给客户办理手机业务的工作便利,将获取的大量客户手机号和APP注册验证码非法出售、提供给他人,共获取非法利益7961. 85元,“其行为不仅侵害了不特定公民对个人信息的处分权,案涉非法注册“淘宝”、“抖音”等APP账户还有可能对其用户产生信息误导,对不特定公民的人身、财产造成较大风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叙永县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9月29日改变案件管辖,移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案。
11月10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同被告人王某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王某立即删除在存储介质上保留的非法提供、出售给他人的移动客户个人信息,同时王某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赔偿金7961.85元。王某还需要在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自费在泸州市市级媒体上登报道歉。同日,泸州中院对外公告了王某和检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公告期三十日后相关文件将生效。
公开资料显示,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是指当检察机关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相关法律人士表示,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在通俗上可以理解为当社会不特定群体的民事利益受到侵犯时,检察机关出面替不特定群体维权,相关获益对社会进行补充,是对我国民事侵权追偿体系的有益补充。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编辑:赵蕾
责编:郎清湘
审核:阮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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