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去衡阳防疫要求最新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10日
报备要求:
所有外省和本省有疫情发生地市的入(返)衡人员,在抵衡前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
近7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区(县、市)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区(县、市)旅居史的来(返)衡人员,特别是近7天有邵阳、株洲、长沙、永州、怀化等涉疫地区旅居史来(返)衡人员,以及健康码红/黄码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单位和所在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对故意瞒报、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采取“隔离和医疗救治费用自负”等约束措施。
核酸规定:
所有外省和本省有疫情发生地市的入(返)衡人员,在第一落点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实行“落地检”和三天三检,在第三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原则上不外出。所有外省入衡的货车司乘人员需落实提前报备、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落地检等措施,确保“点对点”相对闭环管理。
隔离规定:
1.入境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入(返)衡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入(返)衡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近7天以来,疫情发生地出现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对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流入人员:采取7天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5.7天内有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区或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旅居史的入(返)衡人员:实施3天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
6.近7天以来,有其他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者:3天内应完成三次核酸检测(3天3检),并做好健康监测。>>>衡阳疫情防控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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