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的最新要求
在优化核酸检测措施方面,对高风险岗位和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人员,实行愿检尽检措施。对已经布局设置的核酸采样点不得随意撤销、停止服务。取消对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的人员核酸、抗原“双检”措施。
全区所有零售药店销售(包括网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治感冒等药物不再进行实名登记推送,对进店人员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自治区药监局2022年9月23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宁药监发〔2022〕39号)中“零售药店工作人员每日进行一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的要求不再执行。网络销售药品、销售处方药、含麻药品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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