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情况的通告
2022年10月14日,我区在对高风险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臧某某。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0月6日19:50由洛龙区返回偃师区顾县镇营防口村。
10月7日18:00-22:00与朋友于higo电竞酒店停留,后于阿峰美食用餐,餐后留宿桃源足道。
10月8日11:00于新阿良餐厅参加婚宴。13:00于旭日华庭小区门口停留。15:51于万达大富鱿店购物,16:11于安德里亚万达店购物,后返回洛龙区。
10月9日于12:00驾车返回水岸绿洲二期家中。
10月10日上午在水岸绿洲家未外出,14:00返回顾县镇营防口村家中,后至南寨村活动。臧某某于当晚落实健康管控。
目前,与臧某某相关涉疫人员及场所均已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特别提醒上述时段与臧某某有轨迹交集或时空重合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健康异常状况的,请及时到定点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居民朋友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传谣、不信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强化个人防护意识,落实戴口罩、使用场所码、常态化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偃师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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