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以来有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实施“3天居家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之日起算,物流保供、已提前报备并落实闭环管理的货车司机除外),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避免外出。
有内蒙古(除呼和浩特市)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内蒙古(除呼和浩特市)之日起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倡导在第5、第7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
高风险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原则上以居住小区(村)为单位划定,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可调整风险区域范围。
中风险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中风险区,风险区域范围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划定。
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所在城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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