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79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金花街道
龙津中路世和街42号。
二、西村街道和苑三街8号。
三、南源街道荔港南湾荟文四街20号。
四、逢源街道文昌雅居245号。
五、多宝街道黄沙大道2号(逸翠湾小区A6栋)、黄沙后道20号、和平西路140号。
六、龙津街道光复北路康公直22号、龙津东路欧家园63号。
七、石围塘街道芳村大道中548号、石围塘街新世界凯粤湾D3栋、新世界凯粤湾B6栋。
八、冲口街道坑口福泉下巷28号、坑口村头一巷1号、坑口村头南一巷45号、鹤松里四巷3号。
九、东漖街道芳和中环街21号13层。
十、海龙街道龙溪沙溪村沙溪二街三巷5号、西浦西约坊43号、增滘大和东约236号、增滘南约168号之一、增滘洪石坊85号、增滘步漖村528号、海北东联北约西街二巷2、4号。
十一、桥中街道柏悦湾T4幢、金湾明珠10栋、红楼路28号。
十二、彩虹街道中山八路6号、周门路7号、周门街74号、荔湾路41号之二。
十三、华林街道兴贤社区文昌南路143号、145号、宝华正中约10号、荔广社区康王南路296号、彩园社区通心街20号、文昌巷35号。
以上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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