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县城区“两镇一乡”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落实“四早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县城区“两镇一乡”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9月15日6:30—12:00。
二、人员范围
县城区“两镇一乡”范围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管控要求
区域核酸检测在规定的采样时间段内,暂停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在规定的采样时间内,除保障区域核酸检测、市民生活、城市基本运行的必要工作岗位及无法停工停产的生产类企业外,辖区内所有商超、门店、农贸市场等营业场所一律停业,所有文化娱乐场所、体育经营场所、公园游园关闭,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停运。
四、注意事项
(一)24小时内进行过核酸检测及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请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备并做好登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暂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请主动前往就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采样。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已采取管理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仍按原核酸检测方式进行,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
(二)核酸采样点点位设置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公告为准。应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寄宿制学校学生按照学校安排在校采样,非寄宿制学校学生在居住地社区(村)进行采样。
(三)居民采样时,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有序排队,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距离;有智能手机人员现场出示“健康洛阳”APP中的核酸检测二维码,无智能手机人员可出示纸质核酸检测二维码或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完成采样后,按照规定路径离开采样点。
(四)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人员和高龄老人、孕妇、婴幼儿、残障人士等,请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备,由社区(村)负责组织流动采样点上门采样。
(五)对拒不参加本轮区域核酸检测的居民将被赋黄码。对拒不配合、无故拒不参加核酸检测、扰乱秩序、伪造信息的人员,依法予以处置;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次区域核酸检测采取20:1混检方式,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七)有紧急就医需求的群众,可随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的支持理解和配合!
洛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6231515
城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6231916
回族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6282003
城郊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6237818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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