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范围
自201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二手房),在房管部门取得网签备案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
且在2022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可认定为本次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
在2023年1月1日(含本日)以后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
对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经审核无误,按照缴纳契税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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