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5日,攸县在管控人员中发现5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具体情况如下:
感染者1:刘某,女,12月2日自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返攸,12月5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县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经专家组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周某媚,女,12月2日自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返攸,12月5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县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经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3:贺某华,女,12月2日自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返攸,12月5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县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经专家组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4:钟某亮,男,12月2日自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返攸,12月5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县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经专家组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5:皮某华,男,12月2日自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返攸,12月5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县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经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攸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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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入攸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攸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攸即检、五天四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攸,抵攸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攸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河北、重庆、广东、河南、湖北、新疆、西藏、内蒙古、甘肃等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攸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核酸阴性证明,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攸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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