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疫情形势,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即日起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调整为低风险区的具体范围
1.石井坡街道:工农坡32号;建设坡104号;融创滨江壹号3期2栋、3栋;中心湾157号半山豪苑;中心湾33号。
2.土湾街道:奥林骄子;金沙港湾C区18栋;工人村56号;金沙时代东苑;金沙东岸小区2栋。
3.丰文街道:龙腾丰文A区3栋。
4.小龙坎街道:马道子61号;黄桷园1栋、6栋;黄桷湾68号附1号。
5.覃家岗街道:童话里D区1栋、2栋、3栋、4栋;童话里E区1栋、3栋、4栋、5栋、6栋;梨苑新居1栋2栋组团;凤天锦园10栋;西物市场153号2单元;万科金色悦城五期8栋;康居苑怡家酒店;凤鸣朝阳小区2栋;锦华里7栋;未来里6栋;二层岩213号;马家岩散居片区;畔山桃园6栋、7栋;兴宇金麟苑天马支路123号1单元。
6.童家桥街道:友爱村片区19栋;林泉雅舍15栋。
7.沙坪坝街道:金象左右A栋;沙北村37号2单元;沙北街24号;沙北街26号;沙北村1号4单元;沙北村60号1单元;劳动院47号3单元;建筑巷1号;思源村7号;下中渡口81号、84号、92号、107号;新华村126号、128号、129号、135号、137号、215号、216号。
8.联芳街道:联芳桥38号。
9.渝碚路街道:渝碚路69号2单元、4单元、5单元、7单元,81号1单元、2单元,83号1单元、2单元,93号3单元、4单元,133号1单元;天陈路12号宿舍公寓;白鹤岭小区162号1单元、2单元、3单元;大杨公桥149号金鹏小区4单元;桥头堡2号2单元、3单元;鑫泰花园18单元、19单元;西城丽景A2栋;华宇广场世纪银河、五文楼、祺祥楼;渝碚路58号3单元;五四村8栋2单元;世源大厦A栋、B栋;陈家湾144号,151号,184号、185号,186号,187号,188号,189号、190号;南友村14号,41号3单元,83号1单元、2单元;沙中路232号;晨光小区58号附1号、附2号;优派青年公寓A栋、B栋;汉渝路54号附2号,58号附1号;新体村56号;沙铁村4栋2单元,沙铁村17栋3单元;杨梨路85号,88号,250号,258号,267号,321-32号;渝碚路202号1单元;沙杨路26号。
10.双碑街道:枝元村28号;堆金村351号。
11.天星桥街道:荔枝园A栋;帛金大厦A栋。
二、管控措施
以上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后执行社会面防控有关措施,居民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扎堆,后续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推荐阅读
重庆沙坪坝区疫情情况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沙坪坝疫情最新情况查询(病例轨迹+风险等级+临时管控区)
【相关文章】
本文地址:https://www.qubaike.com/hotnews/f5mwk18e.html
声明:本文信息为网友自行发布旨在分享与大家阅读学习,文中的观点和立场与本站无关,如对文中内容有异议请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