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关于10月9日开展全域核酸筛查的通告
瓦疫总指发〔2022〕66号
鉴于当前国内疫情严峻形势,按照大连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0月9日开展全域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10月9日(周日)07:00-12:00,13:00-18:00进行全域核酸采样;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自行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采样时间以各单位、社区(村)通知为准。
二、采样地点
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指定采样点(原则上按常住地)参加采样,非特殊原因不得跨区域进行采检。
三、采样对象
全市所有在瓦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四、工作安排
1.所有在瓦人员请积极主动参加核酸筛查,特别是国庆期间有域外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参加核酸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已居家隔离或者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黄码、红码人员采用入户方式进行核酸检测,不得到居民筛查点进行核酸检测;自由流动的重点人群要参加全域核酸筛查。3.居民前往筛查点采样时,请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家人、邻居代为展码。4.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注意防寒保暖和出行安全。5.各类重点人群按照市总指挥部确定的核酸检测频次要求,由各行业部门或属地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筛查。6.对不按规定进行检测的人员,将赋“黄码”“黄码”人员将被限制进入相关公共场所。7.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1:常态化采样点位
附件2:重点人群采样点位
附件3: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采样点位
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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