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年10月7日】
关于近期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管控措施的重要提示
为切实做好我市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即日起实施如下管控措施和核酸检测政策:
一、从新疆、西藏、宁夏和呼和浩特市来(返)我市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无法提供者建议近期不来我市;抵达我市后,建议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管控措施,期间开展“1天1检”的核酸检测。
二、除上述地区外,从市外来(返)我市人员须提供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建议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全部实行集中隔离,同时进行“1天1检”的核酸检测。
三、其他高中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和属地疫情指挥部所发布的最新通告执行。
四、自本提示发布之日前已经来(返)我市的人员,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同时实施“1天1检”的核酸检测。
五、对于刻意隐瞒行程、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六、各旗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政策、方案、通告等,从严制定疫情防控政策。
七、即日起,所有返(进)鄂市人员一定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如实向目的地指挥部或社区、单位报备,严格履行“落地检”,做好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37.3℃)、乏力、干咳、咽痛、咽干、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向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规范就医。
八、广大市民朋友要始终保持警惕性 ,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履行健康监测、行程报备、扫码登记、佩戴口罩、勤洗手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还要注意社交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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