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1日,经柴桑区疾控中心排查,发现1名区外新冠初筛阳性人员黄某某,于11月20日在我区有活动轨迹。为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提醒与黄某某同时段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该初筛阳性人员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1月20日14:00左右,黄某某等3人从区外家中乘坐私家车至涌泉乡锣鼓岭村十一组,接冯某某等两人;
14:33—14:37驾车至涌泉村大队旁秋天的云小店买小发饼(冯某某等两人陪同);
14:37—15:00左右驾车至涌泉村大坪黄家;
15:00—16:00左右步行上山祭拜,下山后,黄某某与其儿子在大坪黄家操场乘坐私家车至涌泉乡锣鼓岭村十一组冯某某家;
16:30左右在长岭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采样(约5分钟),采样后回其亲戚冯某某家吃饭;
19:00左右黄某某等3人乘坐私家车离开我区。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与该初筛阳性人员有交集或交流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接受相应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792-6812079
九江市柴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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