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5家养殖户鱼苗离奇死亡诉药厂索赔近500万元,原告和被告都喊冤)
为了提高水质或预防鱼类疾病,2021年10月,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的多家养殖户给自家鱼塘里投放了用于水质改良的精制敌百粉,紧接着沈阳遭百年不遇的暴雪侵袭。此后,当地5家养殖户鱼塘突然出现大量死鱼,养殖户认为是使用精制敌百粉所致。
生产厂家则认为,此前有多家养殖户使用过精制敌百粉从未出过问题,甚至本次涉及的产品和养殖户此前用过的是同一批次生产,而且鱼类死亡可能由多种因素导致,因此仅凭使用过精制敌百粉就认定是厂家的责任,极为不合理。
11月17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采访了解到,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5家养殖户已将销售改良剂的兽药商店以及生产厂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共计超过446万元。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涉事的精制敌百粉。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鱼苗大量死亡后养殖户索赔近500万元
11月15日,养殖户陈某告诉记者,他家位于沈阳市辽中区冷子堡镇,有鱼塘60亩。2021年10月,正值封河时,为了防止鱼在封河期间生虫、生病,按养殖常规需要向鱼塘投放封河药。为此,陈某从当地一家兽药商店购买了药品。
陈某称,他与这家商店合作多年,这次购买的是一种名叫精制敌百粉的产品。但在投放该产品3天后,出现鱼的死亡现象,7天后出现鱼大量的死亡。
陈某介绍,此次损失惨重,春季投放的52万尾鱼苗,加上饲料,成本超过90万元。事发后,陈某找到兽药商店老板说明情况,并向厂家进行反馈。
此后,兽药商店以及生产厂家工作人员均来到鱼塘现场查看情况,认为并非投放药物所致,双方就责任问题各执一词。
同时,当地还有4家养殖户也称使用了精制敌百粉后出现鱼苗死亡情况。此后,包括陈某在内的5家养殖户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将兽药商店以及生产厂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陈某的民事起诉状显示,请求法院判令晋龙药业与兽药商店赔偿陈某因使用兽药导致鱼死亡的经济损失129.5万元。另4家养殖户分别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13.8万元、66万元、66万元、71万元。
记者了解到,养殖户使用的精制敌百粉由山西省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龙药业)生产,主要成分为草本精华素,用于净化水环境,降解污染,同时也可以预防鱼类疾病。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经营范围为粉剂、散剂、预混剂、水产用消毒剂、水产用杀虫剂、水质改良剂、兽药、农药制造及销售等。
据晋龙药业东北业务经理卫某表示,厂家对于产品致鱼死亡一事并不认可,原因是这些养殖户曾多次购买并使用该款水质改良剂,本次售卖的产品与之前投放产品为同一批次,此前从未向商家反馈过该产品有任何不良反应。
卫某称,该产品在全国多个地区均有养殖户使用,并未发现任何问题,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产品与鱼塘出现死鱼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第三方机构鉴定结果显示:涉事产品在推荐用法条件下,致死率为0。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鉴定机构:涉案产品致死率为0
2022年3月,该案在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开庭,此后曾两次在线上开庭审理。
然而,案件在司法鉴定阶段一波三折。根据庭审记录显示,2022年3月8日,5名养殖户向法院提出因果关系司法鉴定申请,但由于“委托项目因无司法鉴定机构备案,无法指定鉴定机构”,后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告征询鉴定机构,在6月22日公告征询到期后,又因“无机构应征”征询全部失败。
此后,根据相关流程,法院要求养殖户与生产厂家自行寻找具有因果关系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
2022年1月,晋龙药业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针对“精制敌百粉”对白鲢、镜鲤和鯽的安全性进行了试验。
公开资料显示,国内对水质改良剂具有检测资格和能力的水产研究所寥寥无几,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为其中之一。
长江水产研究所渔药临床试验中心1月30日出具的《试验报告》显示,“在推荐用法条件下,精制敌百粉末引起白鲢、镜鲤和鲫死亡,致死率皆为0”。
厂家:鱼苗死亡可能有其他因素
晋龙药业技术负责人表示,产品外包装上明确注明精制敌百粉用量为“每立方米水体0.18—0.45克,鱼苗用量减半”,不排除养殖户存在过量使用的行为。同时,用药时水的各项指标如氨氮、亚盐、Ph值、溶氧等指标是否在正常范围内,鱼类是否有其他潜在疾病风险,养殖户是否使用过其他产品等问题,都可能是鱼苗死亡的重要因素。
《试验报告》显示,在最大推荐用量的1.4倍等比递增2个浓度测试中,48小时后白鲢死亡1尾,死亡率为10%。
晋龙药业技术负责人表示:“去年事发期间,沈阳遭遇了百年不遇的暴雪,也可能致使鱼塘环境恶化。”
资料图/图文无关
据沈阳市气象局此前发布的信息显示,2021年11月7日至9日沈阳市出现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雪天气过程。据统计,此次过程是1905年有气象记录以来冬季最强降雪过程。
晋龙药业表示,事发后经统计,未参与诉讼的相邻一家养殖户也在使用该产品,并未出现大量死鱼现象。
“养殖户由于鱼苗死亡带来经济损失,这种心情我们能理解,但是不能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质疑产品的质量问题。”晋龙药业有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后该企业曾积极帮助养殖户分析死鱼情况挽救损失,但养殖户认为是厂家责任,补偿要求从几十万涨到一百多万元,“我们认为存在讹诈的可能性,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上游新闻记者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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