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4号)
2022年9月10日,西峰区在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该人员于9月7日17:35进入东方丽晶茂负一楼百佳超市购物,18:30到负一楼美食街新疆炒米粉店就餐,19:11又进入负一楼百佳超市购物,19:20离开。
请以上时间、地点有过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不如实提供或故意隐瞒与疫情防控有关信息的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要及时向社区(村组)或属地疫情防控办报告,主动告知7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并按照规范要求就诊。
联系电话
西峰区防控办:0934-8213320
解放路街道:0934-8898500
安定路街道:0934-6466360
兰州路街道:0934-821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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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路街道:0934-8230211
学院路街道:0934-5555303
彭原镇:0934-8471003
后官寨镇:0934-8610042
温泉镇:0934-8680524
什社乡:0934-836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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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金镇:0934-8411203
显胜乡:0934-8431003
西峰辖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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