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自2022年11月19日10时起,决定将赤岗街道客村大街十六巷至十八巷,十四巷2号、4号,客村大街39-57号(单门牌),西南约一巷至西南约七巷,南约大街13-21号(单门牌)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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