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海中远两湾诚业委员起诉物业一审迎来判决结果:最终法院判决中远物业公司应返还全体业主共计人民币4000万元。在本案中,受理费351265元,原告承担150000万,被告方负担20216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突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据记者了解到,目前一审的判决还未生效,原被告有权在判决书生效前上诉。
据悉,2021年2月22日上海中远两湾城业主委员会起诉中远物业,在将近两年的诉讼过程中,中远物业一再拒绝提供相关资料,导致相关司法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中间也发现中远试图毁灭停车数据,最终在律师的努力和业主委员会提供的资料和物业斗智斗勇迎来了一审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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