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长沙县新冠阳性感染者大量增加,阳性群众对核酸检测需求逐步提升,为进一步满足群众需求,保障非阳性对象与阳性对象分区采样,现设置我县新冠阳性感染者采样点,具体通告如下:
1.采样对象
(一)新冠阳性感染者。首次检测阳性后的第6天和第7天各采样一次,其他时间不采样。
(二)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 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就医,请勿前往阳性感染者采样点和社会常规采样点采样。
(三)其他确有检测需求的市民自行前往社会常规采样点或医疗机构采样。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示:非必要不做核酸检测!不必要的核酸检测不仅消耗有限的医疗资源,而且聚集扎堆还会增大感染的几率。
2.采样工作内容
(一)采样方式。阳性感染者采样点采用单管采样。
(二)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物价收费标准,阳性感染者采样点实行单管采样统一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各采样点按政策确定,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现场扫二维码收费,不建议收取现金。
(三)采样时间。阳性感染者采样点现根据统计时间实施采样,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各采样点设置情况详见附表。
请广大居民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确需采样的居民在采样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间隔1-2米安全距离。采样完成后,迅速离开。
特别提醒:
阳性感染者请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去采样;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之内不能做核酸检测。
长沙县新冠阳性感染者核酸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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