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茅台回应被南宁江南法院立案:无案件在该院作为被执行人)
新京报讯(记者薛晨)近日有消息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被立案,执行法院为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9月19日,贵州茅台方面就此回应新京报记者,公司并无案件在该院作为被执行人。
据了解,有消息称,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案号为(2022)桂0105执4100号的执行信息显示,贵州茅台于7月20日被立案,执行法院为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20万元。
对此,贵州茅台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已与法院联系,确认公司并无案件在该院作为被执行人,亦未涉及其他执行案件。
编辑 李严
校对 李铭
【相关文章】
★ lpr什么时候法院开始适用,lpr法院适用时间 “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那些事儿”
★ 百度商标维权获赔超千万,又一公司冒用“百度”一审被判赔60万
本文地址:https://www.qubaike.com/hotnews/j942ui8m.html
声明:本文信息为网友自行发布旨在分享与大家阅读学习,文中的观点和立场与本站无关,如对文中内容有异议请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