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江区新增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通告
11月25日,衢江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系其他县市区报告的新冠阳性感染者的密接人员。目前,该名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涉及衢江区范围内的主要公共场所轨迹如下:11月22日 无区内公共场所轨迹。11月23日 东方广场10号楼后面妈妈驿站(快递代收点)、区广成路90号优贝妮推拿。11月24日 樟潭街道旺福来超市。11月25日 金月湾小区核酸采样点。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公共场所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扫验“衢通码”,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共筑防疫屏障。
衢州市衢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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