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元旦假期的第一天上午可办理离婚登记业务(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江苏民政厅印发《江苏省内地居民离婚登记“省内通办”实施方案》在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内地居民离婚登记“省内通办”服务,决定自2022 年 9 月1日起,江苏省各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内地居民离婚登记时,管辖范围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详情可看:江苏离婚登记2022年9月1日起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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