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全面管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分析研判,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15日20:00起,解除全面管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有序恢复人员流动
1.全县所有村(居、社区)(临时管控区除外)解除出行管控,县城区居民在城区范围内有序流动,非必要不出城区,乡镇居民及车辆非必要不进城区,非必要不跨县(市、区)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的县(市、区),出门做好个人防护。
2.全县所有村(居、社区)、网格、小区防疫服务点暂不解除,落实场所码申领和扫码,实行“三查一戴一测一扫”(查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人员有序进出。
3.继续保留县域对外交通防疫服务点,加强县外特别是风险地区来(返)泰人员排查管理,外地来(返)泰人员提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或单位报备,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分级分类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省外来(返)泰人员须落实“落地检”。
4.货运司机等重点人员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严格公共场所和聚集性活动管理
1.旅游景区、农贸市场(菜市场)以及各类临时性早(夜)市、露天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暂不开放;网吧、酒吧、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剧本杀、密室逃脱、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台球厅、足疗(含修脚、采耳)、洗浴中心、养生会所(含按摩、保健、美容美体美甲等)、KTV、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健身房、游泳馆、托幼机构等相对密闭场所暂不开放;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开放;公交、的士、网约车暂不运营。
2.养老(福利)院、精神康复医院、监所、救助管理机构、月子中心等特殊机构继续实施封闭管理。
3.单位食堂、餐饮店一律禁止堂食。餐饮店可通过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提供“无接触式”外卖服务。
4.快递、物流、外卖不得提供上门等有接触式配送服务,由配送员将快递、货物、外卖配送至各网格或村(居、社区)、住宅小区代收点或防疫服务点,工作人员对包装表面消杀后,由居民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拿取。
5.商超、酒店、宾馆、便利店、理发店、卫生服务站、诊所、药店以及其他商户向所在片区网格报备、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可对外开放。开放期间,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按日常50%的接待量错峰、限流开放营业,严防人员聚集扎堆。
6.药店严禁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各类诊所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主动引导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各医疗机构严格规范发热门诊管理,落实分区分类收治要求。
7.所有放开的住宅小区(村组)、公共场所、经营商户等,必须严格落实场所码申领和扫码,执行“三查一戴一测一扫”防疫措施。凡是场所码未申领或扫码执行不严的,一律不得放开,已放开的立即停业或关闭。
8.不扎堆、不串门、不聚会、不组织集体活动。除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工作会议外(50人以内),继续暂停乡镇圩场、大型会议论坛、展览展销、培训演出、聚会聚餐、民俗节庆、夜市夜宵、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
9.坚持喜事缓办、宴会不办。操办丧事倡导从速从简,丧事活动人数限制在10人以内 由群众个人向所在乡(镇、场)申请报批后,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0.未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或批准的聚集性活动,一律不得举办。
三、有序复工复产复学
1.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暂不复学,复学时间另行通知;线下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经营。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加强干部职工返岗健康监测和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上下班。
3.各片区责任单位继续落实片区管控职责,合理调配力量做好防疫服务点值守、场所防控、人员监管、核酸采样等工作,做到单位工作和片区工作两兼顾、两不误。
4.县内企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按照相关行业部门规定执行。
四、严格落实核酸检测
县城区域居民连续三天(10月16日至18日)“每天一检”。重点区域、风险岗位人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环卫工人、物业保安、保洁员、快递物流、交通运输、外卖、商超、酒店、药店、消杀等一线工作人员以及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所有人员)实行“一天一检”。后续将根据常态化核酸检测方案执行。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进行赋码管理。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自觉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扫码、错峰、限流措施,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间距,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有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相关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特此通告。
附件:
1.泰和县公安局关于恢复酒店、旅馆等场所经营秩序工作方案;
2.泰和县交通运输行业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3.泰和县商超行业复商复市工作方案;
4.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恢复相关行业经营秩序工作方案;
5.泰和县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6.泰和县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7.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有序推进全县在建项目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
8.泰和县有序组织农业生产工作方案。
泰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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