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
2022年12月6日0-24时,宁波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0例(其中境外输入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34例。其中5例为社区筛查发现,33例为集中或居家隔离发现,21例为卡口拦截发现,2例为单位筛查发现,3例为主动就医发现。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例,现有确诊病例191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1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31例。
截至2022年12月6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95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1例)。
拓展:宁波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宁波市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二、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
三、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核酸检测和赋码促检。
四、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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