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曲靖实际,自即日起对曲靖市有关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居民进入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乘坐公交、出租车(含巡游出租、网络预约出租)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三、对长期居家老人、居家办公和学习人员、婴幼儿等无社会面活动人员,如无外出需求,可不参加社区核酸筛查。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加强自我防护,主动配合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在公共场所活动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就医,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曲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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