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自治县疫情期间滞留人员
返程和安置工作方案
根据秀山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为切实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有序返程和妥善安置工作,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分类施策、严防外溢、对接顺畅、服务友善,稳妥有序开展滞留人员离秀返程和安置工作。
二、滞留人员分类
滞留人员包含景区游客、住店旅客、旅居人员、其他人员四类。
(一)景区游客:指景区景点(含景区酒店)滞留人员;
(二)住店旅客:指景区外的酒店、宾馆滞留人员;
(三)旅居人员:指小区业主、租住小区滞留人员;
(四)其他人员:指其他情况下确需离秀人员。
三、滞留人员返程工作
(一)返程人员身份确认。离秀滞留人员资格确认实行分类认定原则,即游客身份由县文化旅游委负责确认。住店旅客身份由县商务委负责确认旅居人员身份由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确认,其他人员身份由各属地乡镇(街道)负责确认。人员身份确认后,由身份确认单位对该滞留人员发放盖章认定的《离秀人员通行卡》。
乘坐火车、汽车人员将《离秀人员通行卡》交付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交通卡口现场工作人员留存,自驾人员将《离秀人员通行卡》交付交通卡口现场工作人员留存。
(二)返程标准
1.按照防疫规定,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滞留在中高风险区的滞留人员暂时不能离开秀山返程。中高风险区经过疫情防控隆为低风险区后,执行第本条第三款规定。
中高风险区根据最新发布的通告为准(风险区调整请关注秀山县人民政府官网、“秀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2.临时管控区。滞留人员所在景区、入住酒店、小区7天内没有阳性感染者;且近3天内未出现发热、千咳、嗅觉丧失、肌肉酸痛等临床症状的散客,可凭72小时3次(每天1次,间隔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离秀申请审批通过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购票凭证返程。
3.低风险区。滞留人员所在景区、入住酒店、小区近7天内没有阳性感染者;或近3天内未出现发热、干咳、嗅觉丧失、肌肉酸痛等临床症状的散客,可凭72小时3次(每天1次,间隔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离秀申请审批通过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购票凭证返程。
(三)转运安排。按照分类转运的方式,确保全县滞留人员有序、高效返程,我县滞留人员离秀途径为两类:一是乘坐火车、汽车离秀,二是自驾车辆离秀。
1.经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返程人员转运安排。自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滞留人员可以离秀之日起,滞留人员持《离秀人员通行卡》,自行前往秀山火车站乘车返程。
2.自驾离秀滞留人员,凭《离秀人员通行卡》、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一卡两码)通行,原则上统一由渝湘高速公路秀山互通口返程。
(四)责任分工。在县工作专班统筹下,各部门、乡镇(街道)各司其职,落实好各项滞留人员返程工作。
1.县文化旅游委。负责景区游客滞留人员身份认定,发放认定人员《离秀人员通行卡》,收集景区离秀人员行程信息报县交通局等事宜;
2.县商务委。负责住店旅客滞留人员身份认定,发放认定人员《离秀人员通行卡》,收集住店离秀人员行程信息报县交通局等事宜;
3.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旅居人员身份认定,发放认定人员《离秀人员通行卡》,收集旅居离秀人员行程信息报县交通局等事宜;
4.县交通局。负责收集离秀人员行程信息,安排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专人负责信息核实,发布滞留人员转运信息提示;
5.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返程标准,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派驻现场乘车点相关疫情防控医务人员;
6.县公安局。负责滞留旅客转运过程中交通通畅保障和安全秩序保障,负责查核酒店、宾馆滞留人员数据和相关人员行程信息供安全转运使用,负责查验高速公路卡口自驾离秀人员信息;
7.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建立相关涉转运数据运用的工作机制;
8.县委政法委。负责向滞留人员返程目的地推送返程人员信息;
9.各属地乡镇(街道)政府。负责属地内相关返程工作的沟通联络,本乡镇(街道)非小区的离秀人员身份认定,发放认定人员《离秀人员通行卡》,收集旅居离秀人员行程信息报县交通局,处理本乡镇(街道)滞留人员转移,为返程人员转送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等工作,负责国省县乡道自驾离秀人员信息核验。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部门要高度重视滞留人员返程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具体落实并做好滞留人员的返程工作。
2.为确保安全有序离秀,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请滞留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做好以下准备。
(1)2022年10月7日起,滞留人员可申请离秀。如实填报《滞留人员离秀申请表》(附件1)。由景区、酒店、社区(村居)安排专人统一报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审核;
(2)经秀山火车、秀山汽车站返程人员:滞留人员自行前往秀山火车站、汽车站乘车,县交通局安排专人核对乘车人员《离秀人员通行卡》、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以及购票信息等,查验无误后放行;
(3)自驾离秀人员返程人员:配合工作人员核对《离秀人员通行卡》、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等信息。查验无误后驾车离秀;
(4)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请滞留人员每天提出“离秀申请”并做核酸检测,确保符合返程标准:
(5)为严防疫情外溢,所有返程人员申请离秀前需征求目的地政府意见并取得同意,严格落实返程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
四、滞留人员安置工作
各责任部门、乡镇(街道)要妥善做好滞留人员解释安置工作。
(一)县文化旅游委。负责景区游客滞留人员政策解释、情绪安抚等工作,协调景区酒店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协调酒店房价等事宜;
(二)县商务委。负责住店滞留人员政策解释、情绪安抚等,协调酒店、宾馆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协调酒店、宾馆房价等事宜;
(三)县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属地街道做好小区旅居人员政策解释、情绪安抚等事宜;
(四)县交通局。负责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滞留旅客政策解释、情绪安抚,引导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滞留旅客入住酒店、宾馆等事宜;
(五)县卫生健康委。统筹做好滞留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以上内容来源于10月6日秀山卫生健康发布的《秀山自治县疫情期间滞留人员返程和安置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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