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李某某,男,55岁,10月6日05:51从外省自驾汽车抵达新邵县,当天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感染者2:李某,女,52岁,与感染者1为夫妻关系,10月6日05:51从外省同车抵达新邵县,当天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2名新冠肺炎阳性确诊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村(社区)防控等处置工作。
经初步流调,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0月6日
05: 51在新邵西高速出口下高速;
06:48到达龙溪铺镇田心村9组家中;
08:29自驾车到达龙溪铺卫生院核酸采样,随后返回家中;
10:20在龙溪铺镇田心村鑫鑫水电五金店购物;
10:50至12:20在家门口及家中与邻居交谈;
14:20再次到鑫鑫水电五金店购物;
15: 00到邻居李某某家中交谈,后居家未外出。
10月7日
00:08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
10月6日
05: 51在新邵西高速出口下高速;
06:48到达龙溪铺镇田心村9组家中;
08:29同车到达龙溪铺卫生院核酸采样,随后返回家中;
10:50至12:20在家门口及家中与邻居交谈,后居家未外出。
10月7日
00:08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新邵县疾控中心(0739—3662001、0739—3665769 )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新邵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2.倡导广大居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3.严格落实“入县即检”防疫措施。所有外省来(返)新邵人员应提前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新邵,并在第一入县口主动配合开展落地核酸检测。抵达新邵后在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督促广大居民做好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新邵县在外省返乡人员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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