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 杜某某,女,44岁,京港澳湖南省平江(向家)服务区A区餐厅管理人员,现住京港澳湖南省平江(向家)服务区。11月10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后复核确认阳性,专家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11月6日-7日 在京港澳湖南省平江(向家)服务区工作和休息,未外出;两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1月8日13:47 骑电动车到向家镇中石化加油站附近炒货店买瓜子、菜鸟公共服务站拿快递,之后返回未外出;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1月9日 在京港澳湖南省平江(向家)服务区工作和休息,未外出(期间,重点人员例行核酸筛查时,20混1发现一管阳性);11月10日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1:20单管单采核酸检测,结果阳性;11:30复核结果阳性)。
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0730-6699968),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平江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平江防疫要求。外省入平江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平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平,在第一入平江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平江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在第二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平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平江县在重点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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