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解除渝中区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88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区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并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11月18日18时起,解除渝中区部分高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解除范围
1. 朝天门街道:接圣街物业服务中心;
2. 南纪门街道:凯旋路22号北区,白象街鳝鱼火锅店,望江公寓A栋;
3. 菜园坝街道:南区路95号1单元,菜袁路109号,交通街5号、7号;
4. 石油路街道:石油路102号阿卡迪亚55、58、64、66、68栋,石油路1号恒大名都9栋、13栋,长江二路174号2号楼崇尚足道;
5. 化龙桥街道:翠湖天地soho,翡翠云阶2栋,富华路31号。
二、后续管控措施
1. 继续按照中心城区全域协同防控要求落实管控。
2. 实施住宅小区、楼栋人员流动性管控,原则上居家,每户每两天可安排1名有核酸检测24小时阴性证明的家庭成员外出1次采购生活必需品。
3.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除医疗机构、药店、生活超市、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等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运营外,其他经营性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4. 高效有序开展核酸检测,每隔一天开展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落实好物资保障、特殊群体就医等服务,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渝中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渝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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