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4日11时,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系统推送信息,我县翁某建于10月10日与江西省新冠肺炎病例同空间同场所接触,属密切接触者。翁某建现已集中隔离管控,11日、13日、1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将翁某建在安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0月11日:
2时左右从新化自驾车(车牌号:川M 1086K)到达安化县梅城镇紫云村(自租房),之后未外出。19时20分左右步行到梅城镇紫云村环城便利店购物,19时29分付款离开,之后返回租房未外出。
10月12日:
14时20分左右出发,于15时左右自驾车到达梅城镇晨光路曹妈平价商店购物,之后返回未再外出。
10月13日:
12时20分左右自驾车到梅城镇老客家面馆,12时43分付款离开。13时05分到梅城镇卫生院采样,之后返回未外出。
10月14日:
未外出。
请在上述时间段内与翁某建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或县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对隐瞒不报或不配合、影响疫情防控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要及时到当地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近10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提醒广大居民,非必要不返乡,不前往中高风险和有疫情的地区。外省(区、市)来(返)安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至少提前1天报备,入(返)湘后落地检1次,第三天做第2次检测,第2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安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737-2563791,0737-7221276。
安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2年10月14日
原文链接>>>关于紧急寻找密接者接触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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