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2022年11月29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20时起对临时管控区域予以调整。
新增临时管控区域
永宁街道:黄桷树小区20号楼、龙人路50号小区21栋、未来城小区12栋2单元、沁园小区5号楼3单元安富街道:滨江佳苑小区2单元、西林路36号小区1栋、万顺凯丽苑小区、永河巷21号楼栋
解除临时管控区域
安富街道:翠馨苑小区9号楼、11号楼、14号楼、15号楼、16号楼;金坪小区1号楼、2号楼、4号楼
临时管控区域按照《泸州市纳溪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2022年11月27日发布)落实临时管控措施。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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