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11月15日,我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病例。为充分排查社会面传播风险,阻断病毒传播链,市民如在以下时间到过下列场所,请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配合做好疫情防护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要涉疫场所
二、核酸检测须知
1.根据上述涉疫场所,同一时空有交集的市民,请迅速致电所在的村(社区)报备,请前往就近的核酸小屋、便民核酸采样点等检测点检测,检测时请主动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全程要严格戴好口罩,不交谈,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可选择自驾车、摩托车、自行车、步行等方式前往,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检测时,请告知现场工作人员曾到过上述对应时间段的接触地点。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致电江海区疾控中心(电话:0750-3861723)。
2.粤康码为黄码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到附近黄码人员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地点附后)进行核酸检测。粤康码为红码人员请原地停留,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在村(社区),等待工作人员上门帮助。
3.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检测,请不要前往核酸检测点。
4.请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码状况以及手机短信提醒,主动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请及时就医,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及时掌握最新疫情防控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江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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