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21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解除火炬开发区内疫情防控临时管制区管制。
火炬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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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形势发展,经综合研判决定,全市公共场所恢复常态化防控管理,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保持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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