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郭某,女,36岁,山东威海人,11月26日确认阳性。
感染者2:王某某,男,43岁,河北保定人,为感染者1的同行人员。11月26日确认阳性。
上述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1、2的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4日
8:00 自驾经河北保定抵长,到达湘龙街道湘贸社区中南汽配城2号核酸采样点采样。
8:40 到达长沙县板仓路紫鑫酒店入住。
11:00 泉塘街道早安星城社区C栋办事。
12:30 自驾前往七号湘(农科院店)就餐。
14:30 泉塘街道早安星城社区C栋办事。
18:00 自驾前往火宫殿(坡子街总店)就餐。
21:30 自驾前往渔人码头(潇湘北路店)。
23:00 自驾回长沙县板仓路紫鑫酒店休息。
11月25日
9:00 泉塘街道星港社区核酸采样点采样。
9:45 泉塘街道早安星城社区C栋办事。
10:45 前往橘子洲头2号景区。
13:00 水泊鱼寨水浒主题餐厅(湘江南路52号)就餐。
14:00 感染者1去省博物馆(感染者2返回酒店休息,未外出),16:00左右回长沙县板仓路紫鑫酒店,18:30酒店周围吃米粉游玩后回酒店直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三天三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抵长后立即进行1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长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西藏全域,新疆全域,内蒙古全域,甘肃全域,广东广州、佛山、深圳、汕头、清远、东莞、揭阳、湛江、阳江、茂名、肇庆、珠海,湖北武汉、黄冈,河北石家庄,河南郑州、南阳、平顶山、漯河等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长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长沙县在外省入长人员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肺炎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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