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沅江市在外地返沅人员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感染者,经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2例感染者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隔离治疗。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林某华。
12月5日
01:40从长沙市返回沅江市南大膳镇天星村家中严格居家隔离。
13:30核酸检测阳性。
12月6日
01:56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2李某欣。
12月4日
12:23从北京市乘坐G71次列车入湘。
17:00左右乘坐出租车(湘HSJ719)到湘北市场喜湘汇宾馆入住,后未外出。
12月5日
10:00左右步行到中医医院做核酸。
11:00左右步行到湘北市场益丰大药房购药。
12:00左右步行回宾馆后再未外出。
13:27核酸检测阳性。
12月6日
01:56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目前,感染者的活动轨迹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已排查到位,风险人员已管控、风险场所已消毒和临时管控。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沅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外省返沅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沅即检”防疫要求,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沅,抵沅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3天3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返沅未满5天者,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沅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
原文链接>>>12月6日,沅江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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