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49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中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垫江县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部分高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1个)
普顺镇东湖村4组学堂湾。
二、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健康监测,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按要求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
3. 管控期间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6. 做好心理疏导,落实好物资保障、特殊群体就医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三、划定时间
2022年11月24日0时起。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未尽事宜,以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46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中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垫江县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部分高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高风险区(8个)
将桂溪街道南街社区盛世港湾2栋、“人民西路―杏林街―凤山西路―新华街―人民西路”合围区域调整为南街社区全域:桂西大道南段(周嘉景苑)―人民西路―人民东路―公园路―公园大门―公园西边界―凤山路―桂西大道南段(周嘉景苑)合围区域(见图1);
(图1 南街社区全域)
将桂溪街道红光社区佳华雅苑二期4幢2单元、松林社区天骄学苑调整为红光社区片区:丹阳路―工农北路(断桥)―红光路―新华街―白银路―杠家安居苑―一校集资房东侧―文化西路―桂西大道北段―北新西路―天源街―丹阳路合围区域(见图2);
(图2 红光社区片区)
将桂溪街道北街社区汇丰广场7栋、“北新西路―保合隧道西出口―桂东大道―北门转盘―帝豪名门―丹阳路―天源街―北新西路”合围区域调整为北街社区片区:桂溪路(北苑小区高层)―白银路―工农北路―桂东大道北段―名典阁―北街与保合界限段―北新西路(陈家街路口)―北内街―书院街―桂溪路(北苑小区高层)合围区域(见图3);
(图3 北街新区片区)
将桂溪街道三合社区健侨医院旁安置房7栋调整为三合社区片区:牡丹大道(黄沙转盘)―朝阳北路―双福路―桂东大道北段―牡丹大道(黄沙转盘)合围区域(见图4);
(图4 三合社区片区)
将“人力社保局宿舍―盐业公司宿舍―松林社区9组安置房”区域、桂溪街道松林社区西城雅豪片区:新华街(烈士陵园路)―人民西路―桂西大道北段―西城雅豪北门巷道―新华街(烈士陵园路)合围区域调整为松林社区片区:文化路―新华街―人民西路―桂西大道北段―青年路―明月二路―协信步行街―明月大道南段―文化西路―桂西大道北段―妇幼保健院东侧―文化路合围区域(见图5);
(图5 松林社区片区)
将桂溪街道集体社区科凯北部湾调整为集体社区片区:北城钰苑―丹阳路(断桥处)―天源街―北新西路―桂西大道北段―北岸景苑―白龙路―德能新都、北城廊桥、北部新城―北城钰苑合围区域(见图6);
(图6 集体社区片区)
将“人民西路(置地银座口)―新华街―文化路―人民西路(置地银座口)”合围区域调整为西街社区片区:工农北路(长安文化新城路口)―人民西路―新华街―文化路―工农北路(长安文化新城路口)合围区域(见图7);
(图7 西街社区片区)
将“南门口―南内街―东内街―北内街―书院街―桂溪街―工农北路―人民西路―南门口”合围区域调整为镇中、东街社区片区:人民西路(电信综合楼路口)―西门桥―向阳街―北街―县人民医院南侧―保合巷―桂东大道北段―人民东路―人民西路(电信综合楼路口)合围区域(见图8)。
(图8 镇中、东街社区片区)
二、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健康监测,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按要求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
3. 管控期间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6. 做好心理疏导,落实好物资保障、特殊群体就医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三、划定时间
2022年11月22日18时起。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未尽事宜,以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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