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支持节后包车返岗、工程建设项目稳岗留工及节后返岗补贴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本市相关行业和企业稳岗留工有序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18号)要求,为确保本市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保障正常生产生活,聚焦相关行业和企业稳岗留工,鼓励一线人员返城返岗,普陀区专门制定支持节后包车返岗及工程建设项目留工返岗相关政策实施细则,便于相关市场主体和一线人员申请享受。
节后包车返岗交通补贴
一、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在普陀区依法设立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或组织普陀区对口协作地区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以及昭通市鲁甸县、巧家县农村劳动力来沪就业的企业。
(二)补贴条件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普陀区企业通过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的,或企业租用大巴车组织普陀区对口协作地区农村劳动力返岗的,可以申请春节返岗交通补贴(每辆车一般不少于30人)。
(三)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租车、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补贴受理、审核方法
(一)受理窗口及期限
受理窗口: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宁夏路627号)
咨询电话:62166156
受理期限:2023年2月28日前,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审核程序
1.企业向区就业促进中心申报,企业申请时需报送的资料如下:
(1)乘车花名册、发票(应注明包车单位、车辆数、价格、发车日期、出发到达地等信息);
(2)《普陀区企业包车返岗补贴申请表》(见文后附件);
(3)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组织对口协作地区劳动力包车来沪的企业需提供《组织对口协作地区劳动力包车来沪备案表》(见文后附件)。
2.区就业促进中心于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各企业银行账户。
三、其他
(一)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的,由实际用工单位组织包车返岗并申请补贴。
(二)对相关举报投诉,经查实虚报冒领交通补贴的企业,责令退回补贴资金。
(三)本实施细则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工程建设项目稳岗留工及节后返岗补贴
一、补贴期限
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2月5日。
二、补贴对象
在区建管委依法报建受监的工程建设项目的一线务工人员(含工地管理人员)。相关人员需在工地实名制系统登记,并完成工地实名制系统签到。相关工地需在2022年11月底前正式开工,且现场作业人数不为0。
三、补贴标准
(一)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7日,在补贴期限内,当日实际施工人数达到2022年11月末实际上岗人数80%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给予在岗一线人员每人每天100元补贴,补贴按日计算、一次性发放。
(二)2023年2月5日前返岗复工人员到达2022年11月末实际上岗人数60%的工程建设项目,对返岗人员给予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四、申请方式
(一)申请时限
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总包单位等填写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本区工程建设项目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
2.《稳岗留工及返沪务工人员明细表》。
五、审核流程和资金发放
(一)审核流程
由项目建设单位对上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完成初审。初审完毕后,于申请时限内报区建管委,由区建管委通过建筑工地实名制系统对申报是否符合补贴发放要求进行终审,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二)资金拨付
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按照国库管理规定向相关项目建设单位拨付。项目建设单位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应立即向一线从业人员发放完毕,并提供相应的发放凭证。
注:本文信息源于上海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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