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入(返)普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一、所有入(返)普人员须提前通过“健康普洱通”小程序进行入普登记或以电话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
二、对西藏、贵州、新疆、内蒙古入(返)普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四川省及西双版纳州入(返)普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3+4”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对所有入(返)普人员实行核酸“落地检”,其中对7天内有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州(市)旅居史的人员,在入(返)普核酸“落地检”后,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以上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来源: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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