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自2022年11月18日24时,决定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新港街道
1.富力千禧花园C座。
2.穗发花园17栋。
3.康怡苑3、4、11、12栋。
二、江海街道聚德花园A5栋。
三、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214号大院6栋。
2.愉景南苑小区乐天轩A座。
四、南石头街道
1.南箕中约大街50号之一,南约一巷44号。
2.翠城花园20栋。
五、凤阳街道逸景翠园东区翠林居A座。
六、海幢街道天一酒店。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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