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2月5日0时起,持续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餐饮有序恢复堂食服务。顾客进入餐饮服务场所时须佩戴口罩,自觉扫码亮码,保持安全距离,缩短就餐时间。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暂不承办宴席。
二、公交车、班线客车有序恢复运营。乘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扫码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错峰出行。车辆严格落实消毒、通风、清洁工作。
三、各类场所有序开放。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旅游景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和KTV、网吧、酒吧、洗浴中心、美容养生、棋牌茶楼、坝坝舞等娱乐场所有序恢复经营。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等实行常态化管理。市民进入各类公共场所须规范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查验,红码、黄码等健康码异常人员不进入,坚持错峰限流,人员有序流动。推行无接触式支付。场所开放前开展全面消杀,开放后定期开展环境消杀。
四、有序恢复线下教学。中小学校复课复学由县教委具体组织有序实施,各类培训机构逐步有序开放。
五、减少查验核酸证明。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学校、酒店、火车站及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外,市民进入其他公共场所、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民通过药店或互联网平台购买退热药品、抗病毒药品、抗菌药品“一退两抗”类药品,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实名登记信息。
六、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大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3周岁以上尤其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市民应尽快接种,保护个人健康。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健康监测,上岗期间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按要求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规定。
请广大市民朋友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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