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调整优化交通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市场监管等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落细“二十条措施”......发布会详情→
11月13日,呼和浩特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2022年11月12日0时—24时,我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01例(含2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77例。新增感染者中,1203例从隔离管控人员中检出。本土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3例,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19例。11月13日,我市新增高风险小区2个、高风险楼栋197个,1个高风险楼栋降为低风险区。
11月1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二十条措施”不是放松,而是要求更高了,要求更科学、更精准、更规范、更快速地开展疫情防控,把该管住的重点风险管住、该落实的落实到位、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充分利用资源,提高防控效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11月12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暨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提出要举全区之力打赢呼和浩特保卫战,从九个方面作出了工作部署。在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上,又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要求,严肃了工作纪律。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守土担责,紧盯检测快、隔离快、转运快、管控严“三快一严”要求,把责任压实到每一名干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确保环环相扣、步步落实。坚决落实好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紧盯群众关注的防疫问题,目前我们正在结合实际,出台具体的举措,并加快行动,全力推动“二十条措施”落地见效。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我们介绍了在社会管控、密接人员判定、风险区划定、医疗救治、核酸检测等方面已经优化调整的防控措施,今天我们继续安排了交通、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介绍各自领域落实情况。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容不得半点拖延。打好这场硬仗,需要各方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万众一心、咬紧牙关,共同担当、尽力作为,围绕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任务,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战胜疫情!
呼和浩特:优化调整“落地检”、“滞留人员疏解”、“国际分流航班入境人员”等疫情防控措施,统筹做好交通保障工作
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对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就是抓落实,重点围绕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针对群众关心的“落地检”,我们增设了24个查验通道、增加了92名查验人员,将市区12个出入城口进行分类划分,设置了5个人员专用出入口、4个货车专用出入口,通过采用“人车分流”的办法提高通行效率。
二是针对滞留人员疏解,作了3个方面的安排。
1.设立专线服务电话(12328),主动对接滞留人员出行需求,积极协调民航和铁路等部门,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适时开通部分航班或列车。
2.对于人数多、集中度高的出行需求,通过包机、专列等形式,开辟点对点接送绿色通道,采取统一前置查验、统一组织转运,有序疏解滞留人员。
3.恢复客运包车运营服务,对符合规定的,及时办理客运包车牌,做到即接即办、应办尽办,同时,我们还积极做好客运包车运力储备,保证需要时能够拉得出。
三是针对“一刀切”“层层加码”“未经批准阻断交通”等行为,制定了“四统一、四严禁”管理机制。统一履行报批程序,严禁擅自阻断公路路网;统一设定查验卡口,严禁在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设置2个(含)以上公路查验点;统一进行研判分析,严禁擅自停运公共交通工具;统一开展调度监测,严禁擅自关停关闭公路服务基础设施和限制运输服务。
四是针对国际分流航班入境人员隔离期调整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入境人员隔离期限,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前,第一时间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推送至目的地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通过专用通道、专用车辆完成点对点闭环式交接转运。
下一步,按照科学精准防疫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防疫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优化调整防控措施,在人员流动、滞留人员疏解、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保运转、交通物流运行动态监测、严防过度通行管控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采取更为精准的举措,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把交通保障各项工作完成好。
呼和浩特:从“五个方面”细化深化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企业和园区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后,我们对企业和园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逐条逐项梳理,在进一步摸清工业企业底数的基础上,细化深化各项防控措施:
一是强化防控处置措施。进一步充实市、县(园区)、企业三级专班人员力量,加强三级联动,实现同频共振、同时响应、同抓共防,切实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同时督促园区、企业严格按照“二十条措施”的有关要求,对既定的“一企一策”“一园一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的每一条措施,进行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的细化完善,重点针对薄弱环节,细化闭环管理、值班值守、人车进出、厂区管控各项措施,明确专人专岗,对货车进入厂区前进行全面消杀和人员抗原检测,对进入卸货区的司乘人员是否严格落实“人不离车、即送(装)即走”规定,进行全程无死角的监督和盯守,确保守住厂区第一道关口。
二是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园区和企业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分管理层、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岗位职责,确保在执行环节不发生“多头指挥”“一人多岗”的问题。指导企业健全“一书、两清单、三记录”,即疫情防控承诺书、人员信息台账清单、防控物资清单、消杀记录、进出记录、健康监测记录,从入厂通道管理、功能区网格化分割、生产全程监管入手,建立全环节、全流程防控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
三是严格返岗人员核查。按照我市制定的《工业企业员工返岗复工流程》,在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返岗人员信息的基础上,综合市县两级专班审核意见和居住地社区研判意见,提高工人返厂效率,积极稳妥有序帮助企业员工尽快返岗复工,监督企业落实闭环管理各项措施。
四是保障关键岗位稳定。指导企业聚焦关键岗位、关键工序的轮岗备岗保障,至少配备2个班组,储备1支应急队伍,严禁员工超负荷、高强度作业。指导企业结合厂区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完善全封闭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模式。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派人、谁负责”的原则,与第三方共同管理外包人员,进厂后统一纳入企业闭环管理范围。
五是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严格高效做好自治区和我市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申领发放工作,积极协调解决企业运输受阻问题,确保全市工业企业能源物资、生产物资运输通畅。监测调度自治区发布的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全力保障“白名单”企业不减产不停产。摸排因疫情停产企业的具体困难和主要诉求,落实自治区和我市最新惠企纾困政策,科学有序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呼和浩特市进一步加强保供市场源头管理,优化“放管衔接”服务,“稳物价、保安全” 做好疫情防控监管工作,确保农贸市场稳定有序运行
近期越来越多的小区降级解封,广大市民纷纷出门采购生活必需品,商超疫情防控压力明显加大的情况,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保供市场源头管理。加强19家农贸市场源头管理,督促市场开办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现“人、物、环境”同防。持续落实保供农贸市场24小时值守巡查制度,派出市场监管人员与属地政府部门共同做好重点领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市场人员、入口、交易、商品交接、消杀、环境等方面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的潜在风险。按照“成熟一个、放开一个”的原则,全速推进关停市场恢复营业,确保农贸市场稳定、有序运行。
二是进一步优化“放管衔接”服务管理措施。在放的环节,加强消费终端经营主体的服务工作,制作《疫情防控期间 商铺应该怎么做》小视频,通过各类媒介进行推广扩散,指导“一超七店”经营者严格落实保供商铺疫情防控流程,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和“无接触式”交接商品。指导具备疫情防控条件,且完成了经营场所消毒消杀、过期商品下架处理、建立应急处置预案等防控措施的沿街店铺恢复营业。在管的环节,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集中排查,发现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出现人员聚集等隐患问题的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当日未完成整改的,予以关停。
三是进一步优化“稳物价、保安全”管理措施。对群众关于价格方面的反映诉求进行系统分析,列出重点核查单位清单,进行全覆盖跟踪调查。对跨区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实行专门小组核查制度,在完成消费投诉处置工作的同时,对发现的涉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缺斤短两、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各类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对主观恶意哄抬物价、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通过各类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执法信息曝光典型案例,达到执法震慑与违法信息披露的信用双惩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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