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李某某,女,33岁,外省返宁人员,现居宁乡市玉潭街道格林春天小区。11月29日核酸检测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感染者2:侯某某,男,62岁,外省来宁货车司机。11月29日核酸检测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上述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26日
13:55 从河北省廊坊市经天津乘坐HU7798航班抵达长沙黄花国际机场
14:19 在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果为阴性)
14:25 在长沙黄花国际机场乘坐网约车(湘AD31302)往宁乡市
16:10 至格林春天小区宜享佳便利店购物,之后返回家中
20:36 至格林春天小区蔚然锦和购物,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27-28日
居家隔离,未外出11月29日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感染者2:
11月28日
20:08 驾驶货车外省入湘,经G5513长张高速到达宁乡东金洲出口,在出口核酸采样点采样
20:20 驾驶货车至宁乡高新区泉洲路旁,停车休息
11月29日 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宁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宁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宁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宁即检、五天四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宁,抵宁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宁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重庆、广东、河南、湖北、新疆、西藏、内蒙古、甘肃等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宁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宁乡市检出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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