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零时起,在全区范围内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活动。为做好和保障餐饮(堂食)经营有序恢复,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范围全区区域内的餐饮经营单位有序恢复餐饮(堂食)。
二、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时间自2022年12月6日零时起。
三、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疫情防控要求
(一)严格应检尽检。对从业人员进行排查,属于高风险区、居家管理的重点人员和有发热等症状的,不得返岗;未持有5日内3次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返岗。各街道要统筹协调、安全有序安排好恢复餐饮(堂食)经营的单位员工完成返岗前在“愿检尽检”点进行核酸检测。营业期间,从业人员应检尽检必须严格按照省市区指挥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执行。
(二)严格场所消杀。餐饮单位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前必须对后厨、就餐场所、电梯间、卫生间等进行彻底消毒通风,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彻底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营业期间要加大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人员通道、卫生间、储物间等消毒、通风频次,确保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室内空气流通,通风良好,做好消杀记录。
(三)严格人员管理。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员工和进出餐饮场所的供应商、外卖和顾客的场所码查验和测温工作。健康码红、黄码异常或出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
(四)严格用餐管理。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堂食就餐人数按接待能力的70%实行限流,大厅桌间距离1米以上或隔桌就餐,单桌就餐人数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每个包间限1桌,自助餐戴口罩取餐。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五)严格应急管理。餐饮单位要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培训演练。发现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店,并立即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做好管控和消杀。
(六)严格主体责任。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查验、场所消杀等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接受检查,如有未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等行为,自愿接受处罚并承担一切责任。
(七)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区主管部门、各街道要加大巡查力度,全力做好有序恢复堂食工作,维护疫情防控正常秩序。
(八)严格监督检查。商务、文旅部门要严格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行为的餐饮单位实施关停整顿措施。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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