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澳门抗原检测规定(最新消息)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公布,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3条、第10条及第14条的规定作出第629/A/SS/2022号公告及第630A/SS/2022号公告,自2022年12月9日凌晨零时起,取消入境人士的落地核酸检测、入境后的核酸检测和快速抗原检测措施。
应变协调中心作出如下提醒:
1. 居民应如实申报旅居史,并密切留意内地各风险区的变化和相关防疫措施的调整,内地风险区可查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或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式之公布。
2. 须以入境时出示的同一证件资料生成澳门健康码及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预约连结如下:
• 免费预约连结(不可作通关用)https://app.ssm.gov.mo/specialgrouprnatestbook;
• 自费预约连结 (可作通关用)https://eservice.ssm.gov.mo/rnatestbook。
3. 澳门健康码转为“绿码”前不可经澳门特别行政区前往中国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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