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寒假黄浦区义务教育阶段本区户籍学生转学细则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 号)文件精神,结合黄浦区区情及相关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
小学:黄浦区户籍(不含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并具有外区或外省市学籍的在读学生。
初中:黄浦区户籍,并具有外区或外省市学籍的在读学生。
二、申请时限
规定时间段内受理转入申请。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
三、申请材料
(以上材料未注明的,皆需提供原件。)学生如未携带户口簿,可使用“随申办市民云”APP、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随申办”上的电子证照代替。简要操作方法:
1.下载方法
2.证照添加
学生本人注册并登录“随申办”后,需添加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操作步骤:点击“我的”----“我的证件--更多”----“个人证照”----“添加证照”----“居民户口簿”,按要程序求完成证照添加。
3.亮证
登录“随申办”首页,点击“亮证”,选择相应的电子证照,点击“亮证二维码”出示给工作人员即可。
四、申请手续及流程
1.学期结束时,学生父(母)应先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由原就读学校开具相关申请材料。
2.1 月 13 日至 2 月 13 日期间8:00-22:00(如有变化,以网站通知为准),学生父(母)登录“上海市黄浦区中小学生转学系统”(网址:https://wszx.hpe.cn),填写信息,预约递交材料时间。
或手机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搜索并进入“黄浦旗舰店”,点击“个人服务”选择“公共服务”,找到“教育”板块点击“转学申请”栏目进行操作。
学生父或母(仅限一人)按网上预约时间,前往受理部门递交转学申请材料原件。在入口处须主动出示预约短信、佩戴口罩、测量体温。
窗口工作人员按“申请材料”要求录入递交的材料。受理部门将另行择日审核材料,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参考相应学段“转学对口安排表”统筹安排。开学前一天,接收学校通知可转入学生父(母)办理转学确认手续。确认后,学生父母回原就读学校领取“申请材料”中4-6 项材料,交至接收学校。
3.接收学校在学生材料收齐并正常就读后,方可转入学籍并注册。
五、转学日程安排
请学生父(母)按网上预约时间,前往受理部门递交转学申请材料原件,最迟不超过开学后 5个工作日。
来电、来访咨询时间:
1月16-20日、1月30-2月3日、2月6-10日、2月13-14日9:00—11:00;13:30—15:00
六、受理部门地址及电话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凤阳路 152 号 电话:5536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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