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精神要求,近日,自治区药监局印发通知,进一步优化调整现阶段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及保障供应工作,全区药店线上线下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不再进行实名登记,不再查验健康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通知要求,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持续稳定供应,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日常用药需求。企业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相关急救药品的货源保障和品种调配,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需求。针对群众关心的居家治疗期间的抗原检测、药品使用等问题,加强科普干预,引导公众无须大量购买药品及医疗器械,按要求或在医师、药师指导下科学合理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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