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2022年9月6日17时起,海珠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调整如下:
一、将龙凤街道凤凰二街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二、将东至凤凰四街、西至工业大道北、南至荔福路、北至梅园南路围成区域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范围调整为龙凤街道、江南中街道、海幢街道、沙园街道昌岗中路以北区域(除中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域外),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三、其他区域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防控措施,将根据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中风险区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龙凤街道凤凰二街区域020-31954514、020-31950314、020-31957304(医疗服务),020-84357689(生活保障)。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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